海沃德市議會通過「無人機優先到場」計畫,部署八架無人機響應911報案
美國加州海沃德市議會於6月16日通過擴大版「無人機優先響應者(DFR)」計畫,核准每年58萬9千美元預算,將部署八架預先定位無人機,可在警員抵達前先行飛抵報案現場提供即時資訊。此計畫引發隱私監控、抗議監視及政策邊界等爭議。

文章重點
- 海沃德市議會於2024年6月16日以多數票通過DFR計畫,每年預算58萬9千美元,部署八架預先定位無人機響應911報案。
- 試辦期間數據顯示,無人機在61起事件中出動62次,超過半數案件比警員更早抵達現場。
- 計畫規定無人機不搭載臉部辨識、不武裝化、不主動監控,但「持續性情況可構成服務性報案」的政策詮釋引發疑慮。
- 無人機電池續航約40分鐘,官員以此作為限制延伸監控的實務依據,批評者指出硬體升級後此邊界將隨之改變。
- 海沃德加入灣區DFR機構行列,同區已有阿拉米達郡、舊金山、弗里蒙特、聖馬刁郡等多個機構採用此模式。
美國加州海沃德市(Hayward)已核准擴大版「無人機優先響應者(Drone as First Responder,DFR)」計畫,將八架新型無人機納入灣區警務模式,承諾在警員抵達前提供更快速的現場資訊,同時也引發外界對於隱私保護、抗議監控,以及「被動式」無人機使用究竟可延伸至何種程度的熟悉質疑。
無人機搶先警員到場
海沃德市議會於6月16日通過此一無人機擴編計畫,核准警察局每年58萬9千美元的計畫預算。計畫核心是預先定位的無人機,可在接獲911報案後、警員到達前先行起飛前往現場,並在巡邏車抵達前將即時影像傳回指揮中心。
該市過去雖已有無人機政策,但舊版運作模式較接近傳統警務工具——警員先抵達現場,主管評估情況後,確認有正當使用理由才會派遣無人機升空。
新版政策將無人機移至出勤流程更前端的位置。派遣員可透過文職人員請求無人機升空,再從固定站點將飛機發送至預設座標。
警察局長 Bryan Matthews 向市議會表示,在為期一個月的試辦期間,無人機超過半數報案案件都比警員更早抵達現場。
圖片來源:海沃德警察局
這正是「無人機優先響應者(DFR)」概念的核心賣點:更快取得現場視野、提供警員與派遣員更充分的資訊,有時甚至無需出動警員即可結案。
儘管相較於全國各地已啟動的其他無人機計畫成本較高,但 DFR 確實在每個部署城市中同時提升了警員安全與應變效能,這一事實難以反駁。數據也支持這個概念:當無人機能在兩分鐘內抵達現場,而警車需要五分鐘時,資訊優勢將迅速倍增。
政策承諾限制監控用途
據 SFGATE 報導,海沃德官員表示,無人機不會搭載臉部辨識系統、不會武裝化,也不會用於主動監控。書面上,這聽起來像是嚴格限縮的授權範圍。實際上,「服務性報案」的定義才是真正的邊界所在。
Matthews 表示,機載攝影機朝向地平線方向以輔助自動導航,同時減少大範圍監控畫面的擷取。他也表示,操作員在飛行中不得在政策限制外移動攝影機。
這是一項有用的防護措施,但市議會討論中暴露了其薄弱之處。當市議員 Francisco Zermeno 詢問無人機是否可監控在可預期時間與地點反覆出現的問題(如危險駕駛或蓄意破壞)時,Matthews 表示,持續性或重複性情況在技術上可能符合「服務性報案」的定義。
他補充說,約40分鐘的短暫電池續航力使這類監控在實務上不可行。
這個答案在某種程度上坦誠,但同時也是整個政策懸掛其上的關鍵轉折點。如果這條邊界部分取決於電池壽命,那麼當硬體升級後,邊界也會隨之移動。擁有兩小時飛行時間的無人機,將改變「實際可行」監控的定義。
灣區各機構持續跟進採用 DFR
海沃德正加入灣區無人機響應機構的行列,其中包括阿拉米達郡(Alameda County)、聖馬刁郡(San Mateo County)、舊金山、弗里蒙特(Fremont)、利佛摩(Livermore)、聖馬刁市(San Mateo)、艾克格羅夫(Elk Grove)以及康考德(Concord)。DFR 已從新鮮事物演變為一般市政採購的標準語彙。各機構都熟悉這套政治論述:更快速的資訊可降低高風險報案的危險性。
圖片來源:聖路西港警察局(Port St. Lucie Police Department)
海沃德案例還多了一個面向——Skydio 在該市設有辦公設施。警察局在前期作業中曾使用 Skydio 無人機搭配 Axon 攝影機系統,但 Matthews 表示,新計畫的設備供應商尚未選定,將依照招標程序(RFP)進行。
Skydio 在當地的存在使地緣關聯顯而易見,但現有報導顯示海沃德並未將新計畫直接授予 Skydio。市議會核准的是計畫本身,供應商決定稍後才會公布。
副市長 George Syrop 是唯一投下反對票的議員,他質疑在 Matthews 澄清 58萬9千美元是年度訂閱費用而非一次性採購後,長期經費從何而來。
隱私疑慮才是真正的考驗
最明顯的反對意見聚焦於隱私、抗議監控及憲法界限等議題。Syrop 警告,現有政策在抗議活動的保護機制上留有太多主動監控的空間。一位當地社運人士則主張,此政策可能使倡議團體在公眾聚集期間面臨監控風險。
這正是本事件的政治核心。支持者強調警員安全與更快速的資訊取得;批評者則指向同一架無人機、同一台攝影機,並詢問究竟由誰來決定一場和平集會何時變成警方介入的事件。
圖片來源:海沃德警察局
市議員 Angela Andrews 則直接陳述了另一面向的立場。她表示,支持警察改革的人,若某項科技能夠減少警員執勤射擊事件,並在警員進入現場前提供更充分的資訊,就不能「想要兩全其美」。
這個論點將引起許多人共鳴,因為它將無人機與緩和衝突而非執法行動連結在一起。無人機可以讓警員在入場前先確認——武器是否為真、嫌疑人是否已離開,或是否一場報案已自行平息。
但這項好處並不能消除監控疑慮,反而提高了政策執行紀律的標準。若無人機能減少不必要的警方接觸,各城市應能以公開數據而非精心包裝的承諾來證明這一點。
海沃德已報告,在試辦期間,UAV(無人飛行載具)在61起事件中共出動了62次。隨著 DFR 持續擴展,下一份公開報告應詳細說明出勤類型、回應時間、處理結果、投訴情況、政策違規案例,以及無人機在無需出動警員情況下結案的頻率。這是唯一能確認科技是否如承諾發揮作用、或「被動式」定義是否已悄然擴張的方式。
DroneXL 觀點
海沃德是無人機響應者論戰真正落地的地方,因為當技術能在巡邏車之前抵達危險現場,給予警員足夠資訊以放慢腳步、而非盲目衝入時,它確實有著強而有力的論據。
DFR 在任務明確時效果卓著:人質事件、武裝嫌疑人、失蹤人口、重大事故。在這些情況下,無人機勝出;警察勝出;現場民眾能平安回家的機會也大幅提升。
更難回答的問題是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每個機構都從清晰的案例開始,然後有人開始詢問停車場的危險駕駛、特定區域的蓄意破壞,或是可能演變為非法集會的抗議活動。就像車牌辨識系統上的臉部辨識技術可能被用於個人目的而非公共安全,無人機攝影機也可能在握著控制器的手不夠誠實時,從保護滑向監控。
我熱愛這項科技,我自己也飛無人機。但好的無人機落入壞人之手,就會變成壞的無人機。政策必須足夠嚴謹,在滑落開始之前就將其遏止。
海沃德最終或許會建立起一套有用的計畫,減少不必要的警員接觸,並給派遣員更好的方式來區分真正的緊急情況與雜訊。但這座城市現在承擔著舉證責任。無人機只是工具,政策才是故事的主角。
圖片來源:海沃德警察局、聖路西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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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