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無人機裝BB槍自動獵松鼠?美國聯邦法律三重禁令讓這類行為完全違法
一則聲稱展示AI控制無人機搭載CO2 BB槍自動射殺松鼠的貼文在X平台獲得超過59萬次觀看。然而根據美國聯邦法律,這種行為至少觸犯三項法規,包括FAA武器禁令、空中狩獵法及各州法律,任何一項都足以構成違法。

文章重點
- 聲稱AI控制無人機搭載CO2 BB槍自動獵松鼠的貼文在X平台獲得超過59萬次觀看
- 2018年FAA重新授權法案第363條禁止平民操作搭載危險武器的無人機,每次違規罰款最高25,000美元
- 1971年《空中狩獵法》禁止從飛行器射擊任何動物,違者可處最高5,000美元罰款及一年監禁
- 截圖中追蹤器顯示亂碼程式碼、瞄準置信度僅0.37卻觸發開火,多項技術細節指向偽造
- FAA已透過2025年執法掃蕩及DETER計畫擴大對武裝無人機違規的公開追訴力度
AI無人機搭載BB槍獵松鼠影片瘋傳,法律專家逐條解析違法事實
本週在社群平台X上,一則聲稱展示AI控制無人機搭載CO2 BB槍、自動射殺松鼠的貼文引發熱議,累積超過59萬次觀看。然而,幾乎每一條相關法律都指向同一個結論:這對美國任何平民來說都是違法行為。
該帳號自稱是Fox News與Blaze的撰稿人,以Richard Strocher為名發文,表示他將AI模型連接到一架四旋翼無人機上,將氣動手槍用膠帶固定在機架上,讓它在他上班時自動巡邏院子,並在「確認擊殺」時發送重播影片給他。然而,這套裝置是否真如描述般能飛行並開火尚未經過驗證,截圖中的多項技術細節也顯示可能是刻意偽造。不過,貼文所描繪的法律風險卻是真實存在的。
聯邦法律禁止在任何無人機上裝載危險武器
關鍵法規是2018年FAA重新授權法案第363條,編入49 USC 44802附註。除非FAA署長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操作裝備或搭載危險武器的無人機,每次違規可處最高25,000美元的民事罰款。
該法規借用了18 USC 930(g)(2)中「危險武器」的定義:任何被用於或有能力造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裝置或器具。法規中沒有小型武器的豁免條款,也沒有害蟲防治的例外規定。CO2動力的BB槍或氣動槍輕鬆超過這個門檻。
FAA在2019年8月曾以「無人機與武器——危險的組合」為題發出警告,明確告訴民眾不要在無人機上安裝槍械、炸彈、煙火、噴火器或類似物品,並聲明根據美國法律,非軍事人員駕駛搭載武器的飛行器屬於違法行為。同樣的規則適用於消費型無人機。只有FAA署長可以批准武裝無人機,而這些授權幾乎僅限於農業噴灑飛機攜帶受管制化學品等狹窄用途,絕非休閒射擊平台。
從飛行器射殺野生動物是另一項獨立的聯邦罪行
即使武器禁令不存在,貼文所描述的行為也違反了1971年的《空中狩獵法》(Airborne Hunting Act),編入16 USC 742j-1。該法將從飛行器射擊、企圖射擊或騷擾任何鳥類、魚類或其他動物列為犯罪,違規者可處最高5,000美元罰款、最長一年監禁,或兩者併罰。法規還允許沒收涉案的槍械、飛行器及其他設備。
無人機在此被視為飛行器。FAA根據49 USC 40102將無人機歸類為飛行器,這與將其納入Part 107規範及聯邦飛行器保護法規的定義相同。《空中狩獵法》確實豁免了依據州或聯邦許可證保護土地、野生動物、牲畜或作物的人員,但這些許可持有者必須提交季度報告。一個讓AI自動射殺松鼠當娛樂的屋主,完全不符合任何豁免條件。
州法律在聯邦禁令之上再疊加第三層規範
各州法規增加了第三層限制,且因管轄區而異。多個州已通過各自的武裝無人機禁令,包括威斯康辛州、佛羅里達州等。大多數州還有狩獵法規,禁止借助飛行器或在許可季節外獵取獵物。從飛行平台發射射彈武器還可能觸發與無人機無直接關聯的魯莽危害及非法射擊等法律。
該貼文發布者聲稱位於西維吉尼亞州。該州的野生動物法律(與大多數州一樣)規範了小型獵物(如松鼠)的獵取方式和時間,而一台全年無休、在屋主上班時自動運作的自主砲塔,不符合任何合法的獵取方式。
技術細節顯示這更像是釣魚炒作,而非真正的武器系統
仔細檢視原始貼文中的截圖,有充分理由懷疑這套裝置並不如描述般運作。「追蹤器」終端視窗顯示的是亂碼、無法執行的程式碼。瞄準覆蓋層顯示「CONF: 0.37 LOCKED」,這個置信度值低得不合理,不可能對應一個開火決策,已有評論者指出這一點。該帳號的置頂貼文和後續回覆讀起來像是刻意的互動農場(engagement farming),討論串透過越來越荒謬的建議不斷升級,而發文者都欣然同意。
然而,這對無人機飛手而言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真正的執法不需要這種噱頭有多精密。FAA在過去兩年持續擴大處罰力度並公開點名違規者,包括2025年的執法掃蕩行動及該機構新推出的DETER計畫。一架真正武裝化的無人機被發布在擁有37,000名追蹤者的公開帳號上,正是執法行動據以建立案件的典型自我舉證型違規。
分析觀點
武裝無人機內容之所以瘋傳,是因為它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而相關法律已經明確到這類內容幾乎從不反映任何人可以合法執行的事情。從販毒集團FPV攻擊邊境巡邏隊,到加州武裝警用無人機的爭議,這些都是嚴肅議題。而用膠帶把BB槍黏在四旋翼上博取流量,則位於同一光譜的另一端——更愚蠢的那一端。但聯邦法規將兩者視為同一禁止類別:武裝無人機。
在評論區中反覆出現的誤解包括:「這只是BB槍」或「牠們是入侵物種,所以沒問題」——這些都不構成任何法律例外。2018年武器禁令不在乎口徑大小,《空中狩獵法》也不在乎你是否認為那隻動物是害蟲。發文者提出的「牠們是入侵物種」辯護,在野生動物管理員面前撐不過30秒。
這套特定裝置是否真實仍是未解之謎,但更有意義的問題是:FAA是否會像現在處理瘋傳的空域違規影片那樣,將武裝無人機的病毒式貼文視為執法線索?該機構已公開轉向對涉及其他犯罪的無人機操作採取強制性法律行動,加上公開點名違規者的做法,顯示執法意願已經到位。如果這類裝置的真實版本出現且操作者可追溯,它將成為一個經典的測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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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