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建立州及地方反無人機作業聯邦框架
美國司法部(DOJ)與國土安全部(DHS)聯合推出新聯邦框架,允許州、地方、部落及領地執法與懲教機構在嚴格聯邦監管下發展反無人機能力。這份長達51頁的暫行最終規則已於7月1日正式生效,公眾意見徵集期開放至9月4日。

文章重點
- 美國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聯合發布51頁暫行最終規則,授權州及地方執法機構發展反無人機能力。
- 新規則於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公眾意見徵集期開放至2025年9月4日。
- 地方機構須符合聯邦資格條件並接受持續監管,才能取得反無人機作業授權。
- 此框架為首次以明確法規將反無人機授權延伸至州、地方、部落及領地層級。
- 新規預計帶動地方政府對無人機偵測、識別及反制系統的採購需求,對反無人機業者具重大市場意義。
美國司法部(DOJ)與國土安全部(DHS)日前聯合發布一項新的聯邦框架,允許州、地方、部落及領地的執法機關與懲教機構,在嚴格的聯邦監督機制下,發展並執行反無人機作業能力。
規則重點
這份長達 51頁 的暫行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已於 2025年7月1日 正式生效,代表聯邦政府首次以明確的法規架構,將反無人機授權向下延伸至地方層級。
公眾意見徵集期間開放至 2025年9月4日,各界可於此期間提交意見,供主管機關參考後續政策修訂。
背景說明
近年來,未經授權的無人機(UAS)在機場、監獄、公共活動及關鍵基礎設施周邊頻繁出現,對公共安全構成日益嚴峻的威脅。長期以來,反制無人機的法規授權主要集中在聯邦層級,地方執法機關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來採取相應行動。
此次新框架的建立,旨在填補這一法律空白,讓擁有實際需求的地方執法單位能夠合法、有效地因應無人機威脅,同時確保所有行動均在聯邦政府的監督下進行,避免濫用或侵害民眾隱私權。
嚴格聯邦監管機制
根據此框架,地方與州級機構若欲取得反無人機授權,須符合聯邦規定的資格條件,並接受持續性的聯邦監管。這一設計確保了反無人機能力的擴展不會失控,並與既有的航空安全及隱私保護法規相容。
產業觀察
此項規則的出台,預計將帶動地方政府對反無人機技術與設備的採購需求,包括偵測、識別及反制系統等。對於在美國市場深耕反無人機解決方案的業者而言,此舉代表著一個重要的市場機遇。
目前,公眾、業界及學術機構均可在9月4日截止日前提交書面意見,參與此政策的完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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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