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公開徵詢無人機頻譜與授權改革意見,5月1日截止提交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發布名為「釋放美國無人機主導力」的公告,針對頻譜使用、實驗性授權、反無人機法規障礙等六大政策領域徵詢公眾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5月1日,將深刻影響美國無人機產業未來發展方向。

文章重點
- FCC於2026年4月1日發布DA-26-314公告,針對無人機頻譜、授權等六大領域徵詢公眾意見,截止日為5月1日
- 自2025年1月以來FCC已核發227件無人機實驗核准,較2021至2024年期間增加68%
- FCC首次正式承認2024年分配的5040–5050 MHz無人機專用頻段尚未啟用,要求業界解釋原因
- 《通訊法》第333條禁止干擾無線電通訊,造成反無人機系統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 五角大廈於2026年4月提交機密情報反對DJI從管制清單移除,DJI法律案件仍在審理中
FCC大規模徵詢無人機產業改革意見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正要求無人機操作員、製造商、公共安全機構及投資者,針對一套改革方案提交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5月1日。這份名為「釋放美國無人機主導力」(Unleashing American Drone Dominance)的公告,正式編號為DA-26-314,於2026年4月1日由FCC無線電信局(WTB)與工程技術辦公室(OET)聯合發布。回覆意見的截止日為5月18日。
這並非一般的例行性文件。該公告涵蓋頻譜使用、實驗性授權、反無人機(Counter-UAS)法規障礙,以及聯邦協調機制——這些正是多年來拖慢美國無人機發展的關鍵瓶頸。
如果你從事商業飛行、運營公共安全無人機計畫,或製造無人機系統硬體,這項程序將直接影響你能使用的頻譜、取得實驗性核准的速度,以及政府是否能解開反無人機電磁干擾的法律僵局。意見可透過FCC電子意見提交系統(Docket No. 26-74)提交。
FCC主動徵詢意見的六大政策領域
FCC將公告結構化為六個獨立主題,每個主題都附帶具體的技術問題。這不是一項模糊的意見邀請——該機構提出了尖銳的問題,並期待實質性的回答。六大領域分別為:頻譜使用、實驗性授權、測試場與創新區域、反無人機法規障礙、聯邦協調機制,以及市場投資激勵措施。
頻譜議題是六大領域中技術性最強的部分。目前大多數美國無人機使用的是免授權的2.4 GHz和5.8 GHz頻段——與家用Wi-Fi路由器共享的擁擠頻率。這些頻段從未被設計用於超視距(BVLOS)飛行所需的可靠、低延遲控制鏈路。FCC在2024年針對5030–5091 MHz頻段採用了初步的無人機使用規則,分配了5040–5050 MHz的10 MHz區塊,但實施陷入停滯。4月1日的公告詢問究竟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真正啟用該頻段分配。委員會也正重新考慮960–1164 MHz頻段,並詢問商業彈性使用頻段(包括3.5 GHz的公民寬頻無線服務CBRS)的機載使用限制是否應該解除。
反無人機規則已創造出亟待解決的法律灰色地帶
1934年《通訊法》第333條禁止故意干擾持有執照的無線電通訊。這項法規對任何透過干擾無人機訊號來反制無人機的系統造成了直接的法律問題,即使該無人機正構成現實威脅。每一個運營反無人機計畫的公共安全機構,在射頻干擾方面都處於這個灰色地帶,而且沒有任何聯邦機構正式承認過這一點。這份公告做到了。FCC正在詢問如何解決第333條的障礙,以及其規則是否應將反無人機技術的研發用途與執法部門的實際攔截行動分開定義。
俄勒岡州航空部門上週發布的草案意見更進一步,將偵測、追蹤、識別、態勢感知、通訊測試和緩解措施區分為六項功能,該州主張這些功能不應被視為單一法規類別。這種精細度正是FCC制定可行規則所需要的意見類型。
公告建立在2025年6月兩項行政命令基礎之上
DA-26-314背後的法規推動力,直接源自2025年6月6日簽署的兩項行政命令:「釋放美國無人機主導力」與「恢復美國領空主權」。這些命令指示所有聯邦機構優先發展國內無人機系統生產,並減少對外國製系統的依賴。FCC最具可見度的執行措施,是2025年12月決定將所有外國製造的無人機及關鍵零組件列入其「管制清單」(Covered List)。這項決定實質上關閉了美國市場對新外國無人機進口的大門,引發了一波豁免申請潮,以及DJI在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的法律挑戰。
2026年3月,來自非中國製造商的四套企業級系統獲得有條件核准,並從管制清單中移除。DJI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五角大廈於2026年4月向FCC提交了反對DJI移除申請的機密情報,使局勢更加升溫。4月1日的公告是FCC在法律戰持續進行的同時,試圖建立前瞻性法規框架的努力。
自2025年1月以來,FCC已核發227件無人機實驗性核准——比2021年至2024年整個期間增加了68%——以及8件反無人機核准,這是該機構有史以來首次核發此類執照。FCC主席Brendan Carr曾在2026年1月的CES展上概述豁免途徑,他表示委員會正致力於通過「削減繁文縟節、現代化過時法規、確保國內無人機供應鏈」來促進美國無人機領導地位。
如何在5月1日前提交意見
意見可透過FCC電子意見提交系統(fcc.gov/ecfs)提交。搜尋Docket No. 26-74即可找到對應的程序。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5月1日,針對他人提交內容的回覆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5月18日。提交內容可以短至一段文字,也可以長達一份完整技術報告。在BVLOS任務中經歷過頻譜干擾的操作員、正在管理機隊從受限無人機轉型的公共安全機構,以及正在應對實驗性授權延遲的製造商,都擁有在FCC程序中具有份量的具體第一手經驗。
產業觀察
自2022年以來,FCC無人機頻譜問題長期未獲解決。5030–5091 MHz頻段早已被討論作為潛在的無人機專用頻段,委員會在2024年分配了其中一部分、發布了表揚聲明,然後就讓實施工作擱置。4月1日的公告是FCC首次正式承認其已劃撥的頻譜尚未被啟用,並要求業界解釋原因。這算是進步,即使速度緩慢。
反無人機章節是最值得投入精力的部分。第333條的障礙已存在數十年,但自從公共安全機構開始在體育場、監獄和機場運行攔截計畫的那一刻起,它就變得具有迫切的操作意義。法律風險是真實的。各機構一直寄望沒有人提起訴訟。FCC公開承認這個問題,為業界提供了一條透過法規制定來解決問題的途徑,這比目前「不問不說」的做法要持久得多。
更嚴峻的現實是時程問題。這次意見徵詢期將導入法規制定周期,而法規制定在最佳條件下需要12至18個月。目前受限外國無人機的豁免窗口將於2027年1月1日到期。政府所說要大規模建立的國內供應鏈尚不存在。如果FCC未能在2026年第三季前就頻譜使用發布正式的法規提案通知(NPRM),那麼「美國無人機主導力」只是一句口號,而非一項法規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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