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數字不是巧合。從美國 FAA 到歐盟 EASA,從日本到澳洲,我們研究的 20 個國家中,超過 85% 將休閒無人機的最高飛行高度設定在 120 公尺(或 400 英尺)上下。這條隱形的天際線,劃出的是有人駕駛航空器的最低安全空域——直升機緊急降落、農用飛機作業、軍方低空訓練都發生在這個高度之上。換句話說,各國監管機構不約而同選擇了同一個妥協點:讓無人機產業有發展空間,但絕不能干擾既有航空秩序。然而,這條 120 公尺線正面臨壓力。商用物流無人機需要更高的巡航高度來提升效率,城市空中交通(UAM)的願景更是完全打破這個框架。法規的下一步該怎麼走,沒有國家有標準答案。
無人機法規的制定從來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四股力量的角力場。飛航安全是最基本的底線,各國普遍要求遠離機場、避開人群密集區,違規者面臨從罰款到刑事起訴不等的處罰。商業發展則是推動法規鬆綁的主要驅力——Amazon Prime Air、Wing(Alphabet 子公司)、Zipline 等業者不斷遊說各國開放超視距飛行(BVLOS),中國更早已將無人機物流納入常態運營。
但另外兩個維度往往被輕忽。隱私權在歐洲尤其敏感,德國與法國對住宅區上空的飛行限制遠比亞洲國家嚴格;日本則在 2022 年修法,將未經同意拍攝他人住宅列為違法行為。國家安全考量近年急遽升溫,美國已禁止聯邦機構採購 DJI 無人機,印度要求所有無人機必須連接政府建置的 DigitalSky 平台即時回報位置。這四個維度的優先順序,直接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治理哲學。
綜觀各國實務,我們觀察到三種截然不同的監管模式。歐盟模式以風險分級為核心,依據無人機重量與操作情境劃分 Open、Specific、Certified 三大類別,規則細緻但學習成本高。美國模式則偏向逐案豁免——FAA 透過 Part 107 豁免條款讓商業創新得以推進,但審核時間長、標準不透明,讓業者難以預測。中國模式最為務實,監管重點放在實名登記與電子圍欄,對商業應用的開放程度領先全球,但也犧牲了部分透明度與公民參與。
接下來的 20 篇國別分析,我們將逐一拆解各國如何在這四個維度之間取捨,並標註對跨國飛手最關鍵的實務資訊。
Canada
加拿大無人機法規由Transport Canada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