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NDAA第164條款2026年正式施行:LiDAR廠商與台灣業者合規備戰指南
美國2025年《國防授權法案》第164條款2026年正式施行,對LiDAR供應鏈設置嚴格管制。該條款禁止受制裁國家(含中國)製造的LiDAR硬體進入聯邦採購,並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供應鏈溯源與資料主權保證。影響層面已超越政府採購,擴及所有接受聯邦補助的州政府、地方機構與民用基建業者。測繪無人機、電力線巡檢與地理資訊產業受衝擊最大。合規供應商主要為美歐日廠商(Ouster、Luminar、RIEGL等),台灣無人機與測量服務業者應立即盤點現有設備、索取合規聲明,並規劃分階段汰換計畫。
美國2025年《國防授權法案》第164條款正式生效,禁止受制裁國家製造的LiDAR進入聯邦採購供應鏈。此規定已擴散至民間基建、地理測量與無人機產業,台灣業者須立即評估設備合規性。
重點速覽
- NDAA第164條款要求LiDAR硬體由非受制裁國製造商生產,軟體與供應鏈需符合資料主權規範。
- 聯邦補助、基建專案與承包商連帶受約束,民用客戶也主動要求NDAA合規證明降低風險。
- 測繪無人機、基礎設施巡檢與地理資訊業者若使用非合規感測器,無法承接政府或聯邦資助專案。
- 合規供應商主要來自美、歐、日(Ouster、Luminar、RIEGL、Leica、FARO等),需逐案確認。
- 台灣業者須盤點現有LiDAR來源、索取合規聲明、規劃設備汰換時程,建立持續法規追蹤機制。

文章重點
- 美國FY2025 NDAA第164條款於2026年正式生效,明確限制特定外國來源LiDAR系統進入聯邦採購供應鏈。
- 符合NDAA規範的LiDAR系統須來自非制裁國家製造商,並能提供完整供應鏈溯源證明及資料主權保障。
- 法規影響範圍已從聯邦採購擴及接受聯邦補助的地方政府、學術機構及私人承包商。
- Ouster、Luminar Technologies、RIEGL、Leica Geosystems等來自美國、歐洲的廠商被列為合規供應商選項。
- 業者應立即盤點現有LiDAR設備來源,索取供應商合規聲明,並制定不符規範設備的汰換時程。
NDAA第164條款正式生效,LiDAR供應鏈面臨重塑
隨著美國2025年《國防授權法案》(FY2025 NDAA)第164條款正式施行,全球地理空間產業、無人機製造商與關鍵基礎設施業者正面臨一場深層的供應鏈合規革命。這項條款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名單的外國製造商所生產的LiDAR(光達)設備進入聯邦採購體系,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與基礎建設的應用領域。
第164條款內涵解析
《國防授權法案》是美國聯邦政府每年通過的國防預算與政策法案,第164條款專門針對LiDAR系統設置來源限制。要符合NDAA合規要求,LiDAR系統必須滿足四大條件:硬體必須由非受制裁國家(特別是排除中國、俄羅斯等列管國家)的廠商生產;相關資料處理軟體不得與受制裁實體存在關聯;製造商須能提供完整的供應鏈溯源證明;採集的地理空間資料不得傳輸至受管制的境外伺服器。
在實務層面,這意味著即使一台無人機的機體來自合規廠商,但若搭載中國製造的LiDAR感測器,整個系統仍會被認定為不合規。
影響層面超越政府採購
雖然NDAA第164條款主要針對聯邦政府採購,但其衝擊已迅速擴散至民間領域。首先,凡接受聯邦補助的州政府、地方政府及學術機構都需遵守相關採購規範。其次,電力、交通、能源等關鍵基礎設施業者若有聯邦合約,同樣受到約束。為聯邦機構提供服務的私人承包商,其使用的設備亦需符合規範。最後,即使非政府客戶,也開始主動要求供應商提供NDAA合規證明,以確保未來商業合作不受法律阻礙。
受衝擊最大的三大產業
地理空間測繪領域受衝擊最直接。測量、製圖及GIS廠商若使用不符規範的LiDAR設備,將無法承接聯邦或受聯邦資助的專案,這直接影響其市場份額與收益前景。
無人機製造與服務業面臨設備來源的嚴格審查。搭載LiDAR感測器的測繪無人機,特別是採用中國製感測器的機型,面臨更高的合規風險。許多無人機廠商已開始評估產品線的升級計畫。
關鍵基礎設施巡檢業涉及電力線路、橋梁、管線等空中巡檢作業,若使用不符規範的LiDAR系統,可能面臨合約終止或政府採購禁令。
現階段合規供應商盤點
目前市場上獲得認可的NDAA合規LiDAR硬體供應商主要來自美國、歐洲及日本。美國廠商包括Ouster(現併購Velodyne後的合併實體)、Luminar Technologies與FARO Technologies;歐洲廠商包括德國的SICK AG、奧地利的RIEGL與瑞士的Leica Geosystems。部分中國廠商如Hesai Technology的合規狀態需個案確認。
在軟體端,合規的點雲處理平台同樣需確認其資料儲存與處理流程是否符合資料主權要求,不得將原始地理空間資料外傳至受管制的伺服器。
業者立即行動清單
業者應採取五大步驟應對:第一,立即盤點所有LiDAR硬體的製造來源與供應鏈資訊;第二,向現有供應商索取書面NDAA合規聲明;第三,會同法務團隊檢視現有及未來合約的合規義務條款;第四,對不符規範的設備制定分階段汰換計畫,避免業務中斷;第五,建立定期法規追蹤機制,因NDAA條款每年更新。
對台灣業者的意義
台灣無人機測量、農業植保與基礎設施巡檢業者若有美國聯邦合約或涉及美國政府資助的專案,需立即行動。特別是採用中國製LiDAR感測器(如大疆配套方案)的測繪無人機,已無法競標美國政府與受聯邦資助的工程。建議台灣業者盤點現有機隊,評估升級至Ouster、Luminar等合規感測器的成本與時程,並在商務報價中明確標示NDAA合規狀態,以保持在北美市場的競爭力。此外,軟體廠商若提供點雲處理、GIS分析服務,亦需確認雲端存儲位置與資料政策是否符合美國資料主權要求。
常見問題
Newsletter
訂閱低空產業電子報
每日精選低空經濟與無人機產業新聞,直送您的信箱。
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