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吊掛人員飛越洪水獲救——但這在大多數國家是違法的
2025年7月6日,廣西雲表鎮遭颱風「瑪莎」重創,一名卡車司機受困油罐車頂。救援人員動用重型載貨無人機,將其吊掛飛越洪流送達安全地點。此舉在全球大多數地區屬違法行為,卻引發外界對緊急救援例外條款的高度關注。

文章重點
- 2025年7月6日,廣西雲表鎮救援人員以翼展逾3公尺、吊載量近100公斤的重型無人機,成功吊掛受困司機飛越颱風「瑪莎」引發的洪流。
- 此次救援動用兩架重型無人機及三架偵察無人機,另有團隊以無人機架設繩索協助逾1萬5,000名受困居民靠近救生艇。
- 以無人機搭載人員飛行在美國(FAA Part 107)、歐洲(EASA)及大多數國家均屬違法,現行緊急豁免條款並不涵蓋吊掛人員離開現場的操作。
- 業界人士呼籲監管機關建立緊急載人豁免機制,要求通過認證的機體、冗餘系統設計及受訓操作員,以避免下次救援隊再面臨法律與生命間的兩難。
- 此事件被視為重型無人機載人能力的真實驗證,預計將加速各國重新審視災難救援中無人機人員運輸的法規框架。
一架載貨無人機在中國南方將一名受困的卡車司機從油罐車頂吊起,飛越洶湧洪流,安全送達乾燥地面。
圖片來源:Global Times
這場救援發生於7月6日,地點是廣西省雲表鎮——一座遭颱風「瑪莎」(Typhoon Maysak)淹沒的小鎮。救援人員將該男子固定在吊帶上,一架重型無人機將他吊離,他緊握懸掛繩索被帶到安全地點。這段由橫州市融媒體中心(衡州廣播電視台)發布、官方媒體新華社轉傳的影片迅速在網路上瘋傳,同時也向無人機產業拋出了一個沉重的問題。
重型無人機將受困男子從油罐車頂救出
現場情況一如描述般驚心動魄。颱風「瑪莎」帶來的豪雨於7月6日淹沒雲表鎮,逾1萬5,000名居民受困,其中一名卡車司機隨著水位上漲,被困在自己駕駛的油罐車頂。
湍急的洪流讓任何船隻都無法靠近。於是救援人員派出了一架重型無人機——這類機型通常用於農業及工業貨物運輸。工作人員將男子扣入吊帶,無人機承受其體重,在他緊抓支撐繩的同時,將他運越水面。
當天救援隊共出動了兩架重型無人機,每架翼展超過10英尺(3公尺),最大吊載重量接近220磅(100公斤),並由三架較小的偵察無人機協同勘查災情。其他救援小組則利用無人機架設繩索,引導居民靠近充氣救生艇。
以無人機運載人員在幾乎所有地方都是禁止的
這正是這件事令人矚目之處,而且並非單純的感人好事。在世界大多數地方,以無人機搭載人類飛行是明確違法的,且相關規定自法規建立以來從未改變。
在美國,管理商用無人機的《第107部分》(Part 107)明確禁止以無人機載人,整套法規架構是為貨物運輸與空拍設計的,而非乘客運送。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雖於2021年開放無人機在特定條件下飛越人群上空,但這與將人員固定在機體上完全是兩回事。
圖片來源:Global Times
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劃定了同樣的界線——重型無人機在歐洲獲准運載設備和醫療物資,卻絕不允許承載人員。原因直白而殘酷:貨物無人機並非取得人員運輸認證的飛行器,一旦在有人懸掛其下時發生馬達故障或信號中斷,後果絕非擦傷,而是人命。
災難不會等待法規跟上
這些規定的存在有其充分理由,但沒有任何一條理由能幫助一個即將溺死的人。這正是這段影片拋給無人機世界的難題:抵達他的最安全方式,也許也是唯一方式,恰恰是法規明文禁止的那一種。
監管機關為無人機設有狹窄的緊急例外條款。FAA允許第一線救援人員在「極端緊急情況下為保護人命」時,申請戰術豁免以執行超視距(BVLOS)飛行。然而這類豁免涵蓋的是抵達現場的飛行,而非將人員運離現場的行動。
中國依照本國法規管理其領空,而洪水現場的某個人顯然在當下做出了當機立斷的判斷。在那輛油罐車頂,違反規定與拯救生命之間的距離,已細如一線。
但那個人正在溺水。請你想像自己站在那裡,手握控制器。
你真的會打電話給FAA或EASA,等待許可證嗎?當生死攸關,有些程序必須讓步。
重型無人機終將迫使各方正視這個問題
這不會是救援隊最後一次面臨這樣的抉擇。隨著重型無人機性能不斷提升、成本持續下降,會有越來越多緊急救援團隊發現,眼前有一個可以用無人機救出的人,但法規手冊上寫著「禁止」。
圖片來源:Global Times
技術已然到位。這類機型正是如今廣泛用於噴灑農藥和運輸建材的機種,吊載220磅對它們而言游刃有餘。無人機參與災難應變早在2013年德州農工大學(Texas A&M)出動無人機記錄「摩爾龍捲風」(Moore tornado)時便已開始,但彼時的功能僅限於偵察與物資運送,從未涉及人員運輸。
假裝這件事沒有發生,對任何人都毫無助益。正確的方向是決定合法版本應該長什麼樣子:通過認證的機體、真正的冗餘系統,以及受過訓練的操作員——如此一來,下一個救援隊才不必在法律與生命之間做出抉擇。
DroneXL 觀點
不說場面話——這段影片必然會被兩種完全不同的論述所引用。一方會稱它是重型無人機應納入所有水患和火災應變的鐵證;另一方則會將其定性為僥倖成功的魯莽特技。雙方各有幾分道理。
救援成功了,一個人因為某人無視操作手冊而活了下來。這值得直白地說出口,但不應將其變成每個人明天都該效仿的準則。
那接下來呢?重型無人機在載人能力上只會越來越強。我認為監管機關應該設立一扇緊急之門——讓受過訓練的操作員在別無選擇的當下能夠當機立斷。對那些有朝一日面臨三十秒決策的消防員或飛行員,我的回答很簡單:去做吧。
中國展示的是:這項能力確實存在,這項需求也確實存在。法規可以正面迎擊這個現實,也可以繼續假裝此事不會再發生——但洪水,不會停止。
圖片來源:Global Times
原文來源: 查看原文
常見問題
Newsletter
訂閱低空產業電子報
每日精選低空經濟與無人機產業新聞,直送您的信箱。
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