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DJI將Matrice 4D的C6認證延伸至手持控制器操作,STS-02超視距任務門檻大幅降低
大疆DJI宣布透過韌體17.1.5版本更新,將Matrice 4D系列的C6級別認證延伸至搭配DJI RC Plus 2 Enterprise控制器的獨立飛行模式,不再強制要求從Dock 3機巢起飛。此舉讓搜救與基礎設施巡檢團隊無需購置逾2萬美元的固定機巢設備,即可合規執行歐盟STS-02超視距任務,大幅降低進入門檻。

Highlights
- 大疆DJI透過韌體17.1.5版本更新,將Matrice 4D和4TD的歐盟C6認證延伸至搭配RC Plus 2 Enterprise控制器的獨立飛行模式,無需從Dock 3起飛。
- 更新前C6合規配置僅限Dock 3機巢飛行,此次變更新增手持控制器為第二種認證部署模式,硬體無需任何修改。
- DJI的Dock 3機巢售價逾2萬美元,此次更新讓搜救與基礎設施巡檢團隊可省去固定機巢投資,直接以控制器執行合規STS-02任務。
- C6認證僅滿足飛機端要求,操作員仍需自行完成STS-02聲明申報、實技技能證書及操作手冊等全套文件義務。
- EASA正進行Cx框架修訂,目標配合歐盟委員會預計2026年Q3核准的無人機安全套件,此次開放的獨立STS-02路徑能否延續仍存在不確定性;DJI目前已在EASA核准名單66席中佔26席。
大疆DJI將Matrice 4D的C6認證延伸至手持控制器操作,STS-02超視距任務門檻大幅降低
大疆DJI透過韌體更新,將Matrice 4D系列現有的C6級別認證範圍擴展至搭配DJI RC Plus 2 Enterprise控制器的獨立飛行模式,取消了原本必須從DJI Dock 3機巢起飛才能執行合規歐洲超視距(BVLOS)任務的限制。此變更適用於執行韌體版本17.1.5或更新版本的Matrice 4D及4TD,並透過韌體更新而非硬體修改即告生效。
此舉的實際效益雖然範疇有限,但影響真實存在。當DJI最初為Matrice 4D系列取得C6認證時,通過認證的操作配置僅在無人機從Dock 3起飛時才適用。該機體早已符合該級別所要求的所有技術標準,欠缺的只是涵蓋手持控制器飛行配置的相關文件。這一缺口現已補足,對於想要執行機動式STS-02任務、又不希望在現場安裝固定機巢的操作員而言,意義重大。
圖片說明:DJI Matrice 4D與Dock機巢。圖片來源:DJI
大疆DJI將C6認證與Dock 3脫鉤
Matrice 4D系列現可在兩種認證配置下執行合規的C6作業:透過Dock 3進行自動化任務的機巢模式,或使用RC Plus 2 Enterprise進行機動部署的手動飛行模式。在此次韌體更新之前,只有機巢配置具備認證資格。
2025年4月,DJI宣布Dock 3取得C6認證,這是DJI系統首次獲得歐盟C6認定,並與顧問公司AirHub共同建立了完整的合規套件。然而,該認證與機巢綁定。相較於從固定設備排程自動任務,選擇從地面控制站手動飛行的操作員,在同一機體上無法取得獨立的認證路徑。韌體17.1.5版本的更新,將經過驗證的合規框架延伸至涵蓋控制器操作,與Dock 3整合並列。同一架飛機、同一標籤、兩種認證部署模式。
此舉符合DJI全年以來推動企業級產品線的方向。2025年10月,DJI將原本專屬於Dock機巢部署的Matrice 4D和4TD的避障感測模組及Manifold 3電腦,開放給售價較低的Matrice 4T和4E使用。一貫的邏輯是:DJI持續將功能從逾2萬美元的機巢基礎設施中解綁,交還給使用控制器飛行的操作員。
C6級別標誌定義的是「可控性」,而非「性能」
C6是歐盟授權法規2019/945下的無人機系統(UAS)級別標誌,專為特定(Specific)類別STS-02標準情境設計。該標誌認證飛機能被限制在指定的操作空域內,這是在人煙稀少地區進行超視距飛行的法規前提條件。
該級別的技術門檻十分具體:C6無人機的最大起飛重量須低於25公斤(55磅)、特徵尺寸低於3公尺(9.8英尺)、最高速度不超過每秒50公尺(時速112英里)。此外,必須配備獨立於飛控系統運作且無法關閉的飛行終止系統(FTS)、持續的指揮與控制鏈路監測、預先程式化的操作邊界,以及從物理上阻止飛機離開指定空域的地理圍欄功能。Matrice 4D和4TD從設計之初便已達到所有這些要求,這也是為何此次更新無需任何硬體變更。
可控性要求正是歐洲操作員爭論了兩年的核心摩擦點。獨立FTS的強制要求,促使第三方安全廠商如AVSS為Matrice 4D系列開發獨立的飛行終止及降落傘系統;荷蘭認證遙控飛機操作員協會也曾以此為由,主張SORA 2.5的失控飛離假設高估了實際風險。出廠整合、自行滿足級別要求的FTS,為M4D操作員在這場辯論中移除了一個爭議點。
STS-02允許在預程式化航線上執行超視距飛行任務
STS-02是搭載C6硬體可獲得的操作授權回報。與僅允許在受控地面區域內視距範圍飛行的STS-01不同,STS-02允許在任務進行中執行BVLOS飛行,前提是飛機遵循預先程式化的航線,且起飛和降落仍須在視距範圍內進行。
距離限制是該情境的操作核心。這正是讓線性基礎設施作業變得可行的法規框架。電力線、輸油管線、鐵路走廊及道路超出目視距離的部分,是STS-02最顯而易見的應用場景。操作員預先規劃好航線,從控制器部署,即可飛越走廊全線,無需安裝機巢或一路重新定位觀察員。搜救作業也同樣受益。在大範圍搜索區域或密林下視距迅速消失的情況下,BVLOS許可讓團隊得以大範圍覆蓋地面,無需讓飛手沿搜索路線跟進移動。
飛機標誌並不授權操作員飛行
C6合規僅滿足STS-02的飛機端要求,僅此而已。操作員端的責任仍由操作員自行承擔,韌體更新並未豁免任何義務。DJI在公告中對此有明確說明,這也是最容易讓將「C6認證」誤讀為「已獲准執行BVLOS飛行」的購買者踩坑之處。
在飛行STS-02之前,操作員仍需:向國家主管機關申報STS-02聲明或操作授權、取得涵蓋標準情境的理論知識證書、取得STS-02實技技能證書、制定符合該情境的操作手冊、建立維護手冊與飛行日誌、擬定緊急應變計畫,以及針對任何超過1公里飛行距離的觀察員協調計畫。對於已在STS-01下持有有效資格證書的團隊而言,升級至STS-02的橋樑是額外的實技評估加上操作手冊更新。這是一項文件作業,工程不小,而認證飛機只是入場券。
DroneXL 觀點
這則消息看起來像是一個小小的韌體附註,就飛機端而言確實如此。但真正值得關注的是經濟面的影響。部署Dock 3是一筆資本投入。將C6認證資格延伸至RC Plus 2 Enterprise,意味著搜救團隊或電力巡檢人員可以帶著控制器和一個設備箱執行合規的STS-02任務,日後若任務需要再加裝機巢。這與DJI自2025年初首次將Matrice 4D與Dock 3配對作為無人機即服務系統以來,貫穿整條產品線的解綁邏輯如出一轍。DJI持續將功能從昂貴的設備箱中分離,在歐洲,這降低了最依賴這套硬體的公共安全用戶的進入成本。
以下是值得持續關注的摩擦點。此次更新發布之際,歐盟航空安全局(EASA)正在對整個Cx框架進行期中修訂——EASA的無人機專案經理已確認此修訂正在進行,目標是在今年夏天前完成,以配合歐盟委員會針對無人機及反制無人機安全套件、預計於2026年Q3核准的方向。DJI目前已在EASA核准名單66個席次中佔據26席。一場以敵對無人機為對象、而非商業測繪團隊的安全驅動類別系統改寫,可能會從根本上重塑C6標誌的許可範圍。DJI剛開放的獨立STS-02路徑能否在此次修訂中完整保留,目前仍是未知數,這也是M4D操作員在提交申請前應向國家主管機關確認的問題。
還有一點DJI的公告並未解決:整個STS-02案例建立在「人煙稀少地區」的前提上,而EASA對這個詞的解釋至今仍有爭議,尤其是對於位於或毗鄰較密集區域的無人森林或保護區。DJI沒有說明操作員應如何解讀這條邊界,因為這不是DJI能決定的事,而是國家主管機關的職責。在解釋更加明確之前,認證飛機只是這道方程式中最簡單的部分。
資料來源:DJI Enterprise Insights。DroneXL使用自動化工具輔助研究與資料檢索,所有報導與編輯觀點均由Haye Kesteloo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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