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 提議新規:關鍵基礎設施可申請長期無人機飛行限制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提出新規,允許政府設施、醫院、監獄、遊樂園等「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申請最長五年的無人機飛行限制區(UAFR),以因應無人機威脅。公眾可於 7 月 5 日前提交意見。

文章重點
- FAA 提議新型「無人機飛行限制區」(UAFR),允許 16 類關鍵基礎設施申請最長五年的無人機飛行限制
- UAFR 分為「標準」與「特別」兩種:標準限制允許符合安全標準且廣播 Remote ID 的無人機通過,特別限制則全面禁飛
- 自 2015 年以來 FAA 已登記超過 160 萬架休閒無人機、核准逾 48 萬名商業遙控飛行員
- 商業設施申請門檻為年入場人次至少 250 萬、年開放至少 120 天且主要為室外場地
- 公眾評論期至 2025 年 7 月 5 日截止,新聞攝影協會 NPPA 與 ACLU 對限制可能侵害新聞自由表達關切
FAA 提議關鍵設施無人機限飛新規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日前提出一項新規草案,允許「關鍵基礎設施」場所的營運者——包括政府機關、企業總部、醫院、監獄,甚至遊樂園——申請在其設施附近實施長期無人機飛行限制。
美國交通部長乃乾恢復 Sean Duffy 週三表示:「恢復美國的空域主權,意味著保護敏感地點免受空中威脅,同時為無人機飛行員提供明確指引,讓他們能夠安心操作。這項規定正是要達成這個目標。」
背景:無人機數量急速成長
自 2015 年以來,FAA 已登記超過 160 萬架 休閒用無人機,例如愛好者用來拍攝空拍照片的機種。此外,已有超過 48 萬名 遙控飛行員獲准進行商業無人機飛行,用途涵蓋餐飲外送到新聞採訪。
然而近年來,無人機非法飛越體育場館、演唱會場地、監獄及軍事設施的事件屢見不鮮。面對日益增長的無人機活動,FAA 正著手保護那些無法透過臨時飛行限制(TFR)涵蓋的設施。
新制度:無人機飛行限制區(UAFR)
FAA 提議設立一種名為 UAFR(Unmanned Aircraft Flight Restriction,無人機飛行限制) 的新型限制措施,效期最長可達 五年。此概念源自 2016 年《FAA 延伸、安全與保障法案》第 2209 條。
白宮曾於今年六月發布行政命令,指示 FAA「迅速」提交落實第 2209 條的擬議法規通知(NPRM)。FAA 終於在週三正式發布,並開放公眾至 7 月 5 日 前提交意見。
商業無人機聯盟(CDA)政策主任 Liz Forro 表示:「所有合法操作無人機的人,或正遭受未經授權無人機侵入困擾的人,都應參與此次公眾評論期,向監管機構提供具體建議,以進一步完善這項提案。」
產業觀點:擴張與保護的「一體兩面」
CDA 長期以來一直推動第 2209 條的落實。該組織執行長 Lisa Ellman 去年曾向媒體表示,她將這項「眾所期待」的規定視為 FAA 擬議 Part 108 的互補措施。
Part 108 將標準化超視距飛行(BVLOS)操作,大幅擴展無人機的可飛行範圍。而新提案則透過加強設施保護,在無人機活動增加時防範對其他產業的干擾。
Ellman 表示,這兩項規定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如果其他產業認為自身已受到保護、免受未授權無人機侵擾,它們可能會更支持合法無人機服務的擴展。
新聞自由疑慮浮現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樂見這項提案。
美國全國新聞攝影師協會(NPPA)法律顧問 Mickey Osterreicher 表示,該組織仍在審閱 NPRM,並正在探討其是否可能侵害保護空中新聞採訪的第一修正案權利。
Osterreicher 指出:「我們擔憂無人機限制不斷擴大的趨勢,這可能大幅損害合法的空中新聞採訪能力——無論是透過 TFR、NOTAM,還是現在可能出現的永久性設施限制。」
他強調:「無人機已成為不可或缺的新聞報導工具,常讓記者能安全且經濟地記錄抗議活動、災害、環境事件及政府活動。對這些工具的限制必須範圍明確、透明公開,並與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新聞採訪利益謹慎權衡。」
NPPA、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及其他倡議團體也曾批評國土安全部一項涵蓋「移動資產」的爭議性 TFR,該措施實際上創造了一個移動式、不可見的空域限制區。FAA 後來因應法律挑戰修改了 TFR 的措辭,但無人機飛行員仍認為其定義模糊。
UAFR 運作方式
根據交通部(DOT)的說明文件,符合資格的場所可透過 FAA 新設的網路入口提交無人機限制申請。申請者必須證明「該限制對於航空安全、保護地面人員與財產、國家安全或國土安全而言是必要的」。
FAA 提議兩種 UAFR 類型:
標準限制(Standard)
禁止多數無人機飛行,但允許符合「嚴格安全與保安標準」的無人機通過,包括依據 Part 91、107、135、137 及擬議 Part 108 飛行的機種。這涵蓋無人機配送、巡檢及新聞採訪等活動。獲准通過的無人機須以「實際上最短的時間」穿越限制區域,並廣播遠端識別(Remote ID)數據——相當於數位車牌,向第三方揭示該無人機及其操作者的資訊。
特別限制(Special)
禁止所有無人機活動,除非事先獲得 FAA 及場所營運者的明確批准。
UAFR 效期為五年,屆滿後可申請續期。限制資訊將透過 FAA 的 UAS 數據傳遞系統發布。違規的無人機飛行員可能面臨罰款、刑事指控,或飛行證照遭暫停或撤銷。
16 類適用設施
FAA 提議 16 種設施類型 可申請這些保護措施:
- 交通設施:多式聯運樞紐、公路橋樑與隧道、海事設施(機場將沿用現有框架保護)
- 商業設施:娛樂與媒體公司、運動聯盟等,但須符合過去一年入場人次至少 250 萬人、每年至少對外開放 120 天、且主要為室外場所等條件。FAA 舉例包括遊樂園、主題樂園及動物園
- 矯正機構(監獄):因無人機被用來向監獄內走私手機、毒品、武器及其他違禁品。南卡羅來納州矯正署報告指出,2019 年有 193 起無人機事件,2022 年增至 262 起
- 高風險、高安全性政府設施
- 為美軍開發飛行器、太空載具、無人機系統或飛彈系統的國防承包商
- 金融機構:包括企業總部、交易廳及處理交易的第三方設施
- 設有直升機停機坪的一級創傷中心
- 核電廠及電力、天然氣、石油精煉設施
- 基地台、廣播天線、衛星上行鏈路等通訊系統
- 資料中心
- 水壩與船閘
- 製造基礎金屬、機械、運輸設備或電氣設備的設施,以及生產、使用或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設施
此外,水資源及食品農業也被列為類別,但 FAA 尚未針對農場或廢水處理廠等場所制定具體標準。
執法工具而非實體屏障
限制區域將以水平與垂直邊界明確劃定,類似多數 TFR。不會設置實體或電子屏障,意即場所營運者無法主動阻止無人機入侵。但若發現未授權無人機,可聯繫當地執法機關,利用遠端識別數據追蹤操作者。
FAA 署長 Bryan Bedford 週三表示:「這為執法機構提供了一個明確、有效的工具,以嚇阻在敏感場所周圍進行的未授權無人機活動,這些活動可能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風險。」
儘管各方意見不一,公眾將有大約兩個月的時間透過公開評論表達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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