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AA Part 108法規與電力公用事業BVLOS無人機飛行的未來
美國FAA發布長達731頁的Part 108擬議規則,為超視距(BVLOS)無人機作業建立標準化框架。對電力公用事業而言,新規將加速暴風災後巡檢、例行性自動化巡邏及安全作業,但遮蔽距離與基礎設施業主許可等條件仍有待討論改進。

文章重點
- 美國FAA發布731頁Part 108 NPRM,為BVLOS無人機作業建立標準化認證框架
- 新規引入電子可見性(EC)技術,允許非ADS-B航空器廣播位置,但目前僅為選擇性採用
- NPRM擬定50英尺遮蔽距離,Percepto主張應維持已驗證的200英尺標準以確保帶電設備周邊安全
- Part 108將取代逐案豁免制度,經認證營運商可透過營運許可或證書執行例行BVLOS作業
- FAA公眾評論期已於2025年10月6日截止,Percepto已提交正式意見
美國FAA Part 108法規與電力公用事業BVLOS無人機飛行的未來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正式發布了長達731頁的Part 108擬議規則制定通知(NPRM),這是推動超視距(BVLOS)無人機作業的重大里程碑。該規則的公眾評論期已於10月6日截止,旨在建立更具可預測性的框架,將BVLOS納入日常應用。對電力公用事業而言,這項提案既帶來令人期待的機會,也有需要審慎考量的重要議題,可能深刻影響未來的巡檢作業、暴風應變及日常營運模式。
Part 108的核心是前瞻性條款,例如「電子可見性」(Electronic Conspicuity,EC)技術——透過低成本裝置讓航空器廣播位置資料,以提升空域安全。與此同時,關於遮蔽距離、基礎設施業主許可及航路優先權的擬議要求,也為公用事業帶來實務上的挑戰。
為何Part 108對公用事業至關重要
配電公用事業目前面臨三大相互關聯的壓力:
- 暴風應變:極端天氣越來越頻繁,快速恢復供電有賴於對整個電網的精確態勢感知。
- 巡檢需求:老化的資產與電網現代化都需要比以往更頻繁、更細緻的巡檢。
- 安全與成本:公用事業必須在人力精簡的條件下完成更多工作,同時保護工作人員免於危險環境。
目前BVLOS作業必須依據FAA豁免或特許才能執行,通常僅限於特定區域。Part 108將改變這一現狀,為經認證的營運商建立標準化框架。透過可預測的審批流程,Percepto等業者便能在無監管延遲的情況下,大規模滿足公用事業的需求。
這項轉變意味著公用事業可期待:
- 更快速的斷電應變:暴風過後,BVLOS無人機可立即巡邏饋線或變電站,即使道路受阻也不受影響。
- 例行性預防巡檢:頻繁的自動化巡邏可在植被入侵、熱異常或設備缺陷造成停電前提早偵測。
- 更安全的作業:免除線路維修人員僅為蒐集資料而進入暴風受損或帶電環境的需要。
- 營運效率:擴大巡檢規模而不需增加人力,讓工作人員從資料蒐集轉向實際修復工作。
NPRM中的機會
電子可見性:航路優先權的突破
Part 108中最重要的特色之一,是引入電子可見性(EC)裝置。這些低成本發射器可讓未配備ADS-B的航空器(如農用飛機或直升機)以電子方式廣播其位置。配備接收功能的無人機便能安全地讓出航路優先權。
在NPRM中,EC的使用是選擇性的。但其真正的安全價值在於普遍採用。公用事業及產業利害關係人應利用評論期強調這一點——強制採用EC將確保一致的航路優先權規則、降低空域衝突風險,並提供擴大BVLOS作業所需的可預測性。
從豁免制度走向例行BVLOS
目前逐案審批的方式限制了公用事業的作業範圍與方式。在Part 108框架下,營運商可依據風險等級取得「營運許可」或「營運證書」,使BVLOS作業對成熟營運商而言更加例行化和可預測。對公用事業來說,Percepto作為經認證的營運商,將能在廣大服務區域內部署自主無人機隊,無需不斷面對監管摩擦。
實現規模化
在可預測的BVLOS規則到位後,公用事業可將無人機整合至核心營運模式——不僅用於試驗專案,更作為標準暴風復電、植被管理及電網現代化策略的一部分。
公用事業需留意的議題
遮蔽距離
NPRM引入了50英尺的基礎設施遮蔽距離,以賦予無人機相對於非合作載人航空器的航路優先權。Percepto目前的FAA豁免允許200英尺,這已被證明既安全又實用。
Percepto法規事務官Danielle Corbett表示:「僅50英尺的距離可能迫使無人機過於接近帶電設備或導線,超出公用事業認為安全的範圍,對航空器和基礎設施都造成潛在風險。」
在電子可見性尚未普遍採用之前,公用事業需要一個經過驗證的遮蔽標準(如200英尺),以確保無人機與關鍵資產保持安全距離。一旦EC到位,50英尺與200英尺的差異就不再那麼關鍵,但在強制採用之前,維持200英尺標準對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周邊的安全作業仍至關重要。
基礎設施業主許可
NPRM建議無人機營運商在進入遮蔽距離內飛行前,必須取得基礎設施業主的明確許可。對公用事業而言,這構成一大挑戰:配電資產延伸數千英里,橫跨地役權、公共通行權及混合所有權走廊。要求取得每位地產業主或基礎設施實體的許可,在實務上是不可行的。
以績效為基準的標準——營運商符合安全要求而無需取得個別許可——將更貼近營運實際。
航路優先權整合
FAA的願景很明確:無人機必須讓路給合作型載人航空器。EC裝置有所助益,但在強制採用之前,公用事業必須為混合環境做好規劃——有些航空器會廣播位置,有些則不會。缺乏普遍採用可能在營運規劃中造成不確定性。
展望未來
隨著FAA審查評論並起草最終規則,公用事業應關注:
- 電子可見性的最終決定:EC將維持選擇性還是變為強制?
- 遮蔽距離的修訂:FAA是否會採納已驗證的200英尺標準?
- 許可要求的釐清:基礎設施業主是否會被納入審批鏈,還是安全標準將獨立運作?
- 實施時程:Part 108定案後,公用事業多快能從豁免制度過渡到例行作業?
若這些要素能朝可預測性和績效導向的方向解決,公用事業將獲得將自主巡檢規模化為標準實務的能力,進而全面提升配電網路的韌性、安全性和效率。
Part 108代表美國公用事業領域的轉捩點。將BVLOS作業常態化,將為更安全、更快速且更具成本效益的電網巡檢與暴風應變敞開大門。雖然在遮蔽距離和基礎設施許可方面仍需改進,但整體框架已是穩固的基礎。
FAA的公眾評論期已於2025年10月6日截止。由於來自產業的直接意見有助於形塑切合實際的最終規則,Percepto把握了這次機會,透過公眾評論提交了本文所述的議題與關切。如欲閱讀其完整評論,可至以下連結查閱並下載全文:regulations.gov
Percepto將法規支援視為推動BVLOS規模化的核心環節,因此免費為客戶提供此類指引,協助公用事業在法規演進中穩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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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