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首度將四款無人機系統從禁令清單中移除,美國國防部認定無國安風險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於2026年3月18日首次將四款無人機及相關系統從「涵蓋清單」中移除,這是自2025年12月全面禁止外國製無人機以來,首批通過國防部國安審查並獲「有條件核准」的系統,標誌著解禁流程正式啟動。

文章重點
- FCC首度從涵蓋清單移除四款無人機系統,為2025年12月禁令以來首批解禁案例
- 獲核准的四款均為企業級或工業系統,無消費級產品,皆不與DJI直接競爭
- 申請者須建立關鍵元件在地化生產計畫,審查門檻高且時程超出原定目標
- DJI已對FCC提起訴訟,目前無實質路徑可透過現行機制獲得解禁
- 國防部成為美國無人機市場實質守門人,審查速度與規模將決定禁令的長期影響
FCC 外國無人機禁令首度出現鬆動
FCC 當初在外國無人機禁令中設計的審查解禁機制,終於產出了首批成果。2026年3月18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更新其「涵蓋清單」(Covered List),正式移除四款無人機(UAS)及相關系統,原因是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War, DoW)經正式國安評估後,認定這些系統對美國不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這是自FCC於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無人機納入涵蓋清單以來,首次有無人機或相關系統被移除。數量雖然不多,但這是該解禁流程確實可行的第一個實質證明。
關鍵摘要
- 最新進展: FCC已將四款UAS及相關系統從涵蓋清單中移除,依據國防部2026年3月18日的國安審查結果,將其列為「有條件核准」(Conditionally Approved)。
- 四款系統: SiFly Aviation Q12、Mobilicom SkyHopper系列(含M Band、戰術數據鏈路、各式控制器及ICE/OS3安全軟體)、ScoutDI Scout 137、Verge, Inc. X1。
- 實質影響: 評估採用這些特定系統的商業機隊管理者及公共安全機構,現在有了明確的法規路徑可進行新採購與授權。
- 資訊來源: FCC於2026年3月18日發布公告文件DOC-410679A1,確認涵蓋清單更新及有條件核准。
國防部核准的四款系統
國防部的國安審查涵蓋四個獨立項目,每一項現已被列為「有條件核准」並從涵蓋清單中移除。國防部認定,這些系統目前均不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核准項目如下:
- SiFly Aviation, Inc. Q12 無人機系統
- Mobilicom SkyHopper系列 / M Band / 戰術數據鏈路、各式控制器及ICE、OS3安全軟體
- ScoutDI Scout 137 無人機系統
- Verge, Inc. X1 無人機系統
這些都不是消費級無人機。SiFly、ScoutDI和Verge主要經營企業級與工業巡檢領域。Mobilicom的SkyHopper則是應用於國防、海事及執法領域的戰術通訊與數據鏈路平台,並非無人機機體本身。其被納入審查範圍,證實國防部的審查涵蓋UAS關鍵元件及配套軟體,而不僅限於飛行器。
國防部的審查流程從一開始就內建於FCC的涵蓋清單框架中,針對個別系統的實際安全特徵進行評估,而非僅以製造國別作為唯一標準。
有條件核准的申請路徑與要求
「有條件核准」路徑是任何UAS製造商申請從FCC涵蓋清單中移除的正式機制。根據FCC在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無人機納入清單時建立的框架,廠商需將申請寄至drones@fcc.gov,FCC再將申請轉交國防部與國土安全部(DHS)進行評估。系統需獲得國防部或國土安全部認定「不構成不可接受風險」後,FCC才能採取行動。
當FCC於2026年1月首度豁免Blue UAS(國防部認證無人機)平台時,內部指導方針顯示國防部與國土安全部設定的審查週期目標為45天。而今天的公告則是在該流程開放約70天後才出爐——比內部目標晚了約25天。這段延遲究竟是反映了這些特定申請案的複雜度、初期流程的磨合摩擦,還是預示了未來更多廠商申請時的排隊速度,目前尚不清楚。
有一項要求適用於所有申請者:製造商必須針對所有UAS關鍵元件建立「在地化生產計畫」(onshoring plan),包括馬達、電池及飛控——這些元件過去從未需要FCC授權。這是一道真正的門檻。首批僅四項核准的結果顯示,國防部確實在推進審查,但絕非橡皮圖章式地放行。
此事在FCC無人機禁令大局中的定位
FCC於2025年12月22日決定將所有外國製無人機納入涵蓋清單,其規模史無前例。該決定依據白宮跨部會機構的國安判定,阻擋了所有外國UAS製造商的新設備授權申請——不僅限於中國企業。DJI(大疆)、Autel Robotics及數十家其他製造商一夕之間失去將新產品引進美國市場的能力。
豁免機制從一開始就是設計的一部分。國防部在一月初先行豁免了Blue UAS平台,FCC主席也在CES 2026上概述了正式的有條件核准路徑。但直到今天,才有個別製造商成功走完該路徑並從清單中移除。這四款系統是首批成功案例。
與此同時,DJI於2月20日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主張FCC的裁定在程序與實質面均有瑕疵。DJI實際上沒有走有條件核准流程的可能:國防部迄今未對任何中國製造系統做出移除涵蓋清單的決定,而現行框架也沒有建立任何能讓其達成此目的的機制。美國奧勒岡州的白皮書估算,這項排除措施對全美25個州報告的467架受限無人機造成高達20億美元的損失曝險。
DJI的法律戰持續在法院進行中,而Avata 360很可能是在禁令維持期間,美國消費者能透過合法零售管道購買的最後一款DJI新品。
產業觀察與分析
四項核准——這是FCC有條件核准流程開放大約三個月以來的成績單。雖然不算一無所獲,SiFly、ScoutDI、Verge和Mobilicom現在可以確定,其系統能在美國市場上流通而無法規模糊空間。對於正在評估這些平台的企業級營運商來說,這確實重要。
但我們必須誠實面對這批核准所透露的訊息。四款全是專業企業級或工業系統,沒有任何一款在市場規模上與DJI競爭。有條件核准流程目前僅在最狹義的範圍內運作:核准的是市場占比有限、且推測供應鏈文件較為乾淨的系統。該流程能否擴展到處理數十家需要通過此框架的製造商,則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在於:國防部現已成為美國無人機市場的實質守門人。每一項核准都必須通過按其自身時程運作、審查標準也未完全公開的國安審查。這代表塑造市場的權力高度集中於單一機構。值得注意的是,國防部施加的在地化生產要求延伸至馬達、電池、飛控等元件——這些過去從未需要FCC授權。這是一種新型態的監管觸角,而且是在幾乎沒有公眾監督的情況下出現的。
這四項核准是一次功能測試,而非解決方案。預計在未來六個月內,審查速度將成為真正的焦點。如果到2026年9月國防部又核准了一批企業級系統,而消費級替代方案仍被擋在門外、DJI的訴訟案也仍在緩慢推進,那我們就會知道這套流程無法解決去年12月禁令所造成的實際市場缺口。
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不是這套流程是否有效,而是它是否夠快、涵蓋夠多製造商,以滿足那些仍然無法汰換老舊DJI機隊的Part 107操作員和公共安全機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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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哪四款無人機系統被FCC從涵蓋清單中移除?
- 分別是SiFly Aviation Q12、Mobilicom SkyHopper系列(含戰術通訊設備及安全軟體)、ScoutDI Scout 137及Verge X1,均為企業級或工業用途系統,經美國國防部國安審查認定不構成不可接受風險。
- DJI大疆的產品有可能透過有條件核准流程從清單中移除嗎?
- 目前看來極為困難。美國國防部迄今未對任何中國製造系統做出移除決定,現行框架也未提供相應機制。DJI已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戰仍在進行中。
- 無人機製造商申請從FCC涵蓋清單移除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 廠商須向FCC提交申請,經國防部與國土安全部進行國安評估,並須建立涵蓋馬達、電池、飛控等關鍵元件的在地化生產計畫。審查目標週期為45天,但首批實際耗時約7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