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圖萊爾縣警局導入無人機首先回應者計畫:未來5年投資280萬美元
加州圖萊爾縣警長辦公室(TCSO)正式導入「無人機首先回應者」(DFR)計畫,與Motorola Solutions合作部署8架BRINC Responder及2架Lemur無人機。系統可直接整合現有派勤調度與檔案管理平台,在警員抵達前自動出動。首年試用免費,後續5年需投資280萬美元(年均56萬美元),資金來自州級公共安全專款。無人機可在70秒內到達現場,搭載熱像儀、高倍變焦相機及救生物資。圖萊爾縣監督委員會將於6月23日表決此案。
加州圖萊爾縣警長辦公室與Motorola Solutions合作,引進BRINC無人機系統在警員抵達前率先回應911報警。首年免費試用,後續5年費用上限280萬美元,資金來自州級公共安全重新對齊專款。
重點速覽
- 圖萊爾縣採購8架BRINC Responder及2架Lemur無人機,建立無人機首先回應者(DFR)計畫。
- 首年零成本試用,第2-6年每年支出約56萬美元,總額280萬美元,於6月23日進行監督委員會表決。
- 無人機可在70秒內抵達報警現場,配備熱像儀與40倍光學變焦,可運載EpiPen及AED等救生物資。
- 資金來源為加州AB 109公共安全重新對齊專款,原用於應對輕刑犯移交縣府管理的成本。
- BRINC已與全美900個公共安全機關合作,圖萊爾縣複製波特維爾警局的成功模式。

文章重點
- 圖萊爾縣監督委員會將於2025年6月23日表決與Motorola Solutions的DFR無人機合約,首年試用零費用。
- TCSO計畫配備8架BRINC Responder無人機,每架可在70秒內抵達現場,具備40倍變焦全高畫質影像串流及熱像儀。
- 機隊另含2架BRINC Lemur無人機,配備玻璃破壞器,可在無GPS環境下於建築物內逐房導航,適用於SWAT行動。
- 試用期後五年延長合約費用上限為280萬美元(每年約56萬美元),資金來源為AB 109公共安全重新對齊專款。
- BRINC目前已與全美超過900個公共安全機關合作,波特維爾警察局採用相同系統為本計畫的先行案例。
加州推動無人機警務革新:圖萊爾縣成為BRINC系統新據點
加州圖萊爾縣警長辦公室(TCSO)正式加入全美無人機首先回應者(Drone as First Responder,DFR)的潮流。該縣與Motorola Solutions簽訂合約,引進以BRINC硬體為核心的緊急應變無人機系統,預計在6月23日由縣監督委員會進行最終表決。
這套系統將與波特維爾市警察局今年稍早導入的方案相同,代表著該地區對無人機警務應用的認可與複製。
機隊配置與運作能力
圖萊爾縣的無人機隊伍由10架機組成:8架BRINC Responder與2架Lemur。
Responder是BRINC專為911應變設計的主力機型,單架成本高昂。其最大優勢是反應速度——可在70秒內抵達報警現場,較任何地面巡邏車都快。無人機配備40倍光學變焦的全高畫質影像串流能力,搭配適用低光環境的熱像儀,讓調度員與現場警員在人員到達前即可掌握現場態勢。
Responder還能攜帶輕量級救生物資,包括腎上腺素自動注射器(EpiPen)、自動體外去顫器(AED)或救生浮具。無人機完成任務後可自動返回充電基站,無需人工干預。
Lemur機型針對室內環境優化,配備玻璃破壞器附件,可在無GPS訊號的建築物內逐房導航,並將影像與平面圖資回傳至指揮中心。這類工具讓特警隊(SWAT)在進入前先掌握關鍵情報。雙向音頻功能則允許操作員與據守嫌犯進行遠端溝通或勸降。
系統整合與任務範疇
與波特維爾警局相同,圖萊爾縣的DFR系統將直接整合現有的Motorola Solutions派勤調度與檔案管理平台。這意味著特定類型的911報警進線時,無人機可自動或半自動出動,無需額外派遣流程。
縣府文件列舉的支援任務包括:周界搜索、嫌犯逮捕、搜索救援、災難應變、犯罪現場記錄、監所與設施安全,以及戰術行動。對於一個尚未執行任何實際任務的新計畫而言,這份職責清單相當雄心勃勃。
財務結構與長期承諾
首年試用雖為零成本,但這只是通往更大財務承諾的入門票。試用期結束後,TCSO可選擇將計畫延長5年,總費用上限280萬美元,年均約56萬美元。
資金來源為加州2011年《州議會法案109》(Assembly Bill 109)所設立的「公共安全重新對齊」(Public Safety Realignment)專款。該基金原本用於補償各縣接收從州立監獄轉移之輕刑犯所產生的額外監管與羈押成本。如今圖萊爾縣將無人機系統納入同一專款,等同於宣稱DFR是該項州級責任的延伸,而非獨立預算項目。
這個資金安排存在結構性風險。當免費試用結束、年度帳單開始向為舊有目標而設立的專款請款時,監督委員會與縣府是否仍會維持支持立場,成為未來關鍵問題。
獨家採購邏輯與供應商鎖定
TCSO以與Motorola Solutions的既有合作關係為由,跳過了競爭性招標程序。縣府表示已研究其他廠商產品,但認為「沒有其他廠商能提供相同程度的系統互通性」。
這個論述具有邏輯性但也存在風險。若改用其他無人機廠商,TCSO需重建與Motorola調度軟體的整合介面——這對已習慣現有系統運作的部門而言,成本高昂且具破壞性。
Motorola Solutions與BRINC在北美針對BRINC DFR產品線擁有獨家經銷夥伴關係。這意味著任何已投資Motorola軟體生態的執法機構,在尋求無人機硬體整合時,結構上便會傾向BRINC。這是內建於商業架構中的優勢,而非圖萊爾縣獨有決策。
全國推廣的加速階段
BRINC官方聲稱已與全美超過900個公共安全機構合作。圖萊爾縣並非實驗性試點,而是既有成功模式的複製與擴展——從城市級(波特維爾)推進至縣級(圖萊爾縣)。
真正的考驗不在於無人機能否比巡邏車更快回應某些911報警,數百個部門已證明這點可行。考驗在於:當免費試用期終止、每年56萬美元的帳單開始向一項為應對十年前另一種公安負擔而設立的專款請款時,監督委員會將如何決策?這個抉擇將決定DFR是否成為加州警務的永久建制,抑或淪為補助金驅動的短暫實驗。
對台灣業者的意義
對台灣業者而言,此案例凸顯了兩項實務啟示。首先,軟硬體整合已成為公務無人機採購的決定因素——廠商需確保自身系統能與政府既有的派遣與檔案平台相容,否則將被視為成本過高而遭排除。其次,補助金結構會長期影響採購決策與續約意願,業者應深入理解客戶所用的資金來源與期限,以便規劃長期支援與定價策略。台灣若推動類似警務無人機計畫,亦應採用相同原則設計招標與評選標準,避免供應商鎖定同時確保系統可互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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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