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啟動公眾意見徵詢:推動頻譜與授權改革以加速國內無人機產業發展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於2026年4月1日發布公告,就頻譜開放、實驗授權加速、反無人機法規障礙等六大政策領域徵詢公眾意見,旨在協助美國在全球無人機競賽中取得領先地位。意見徵詢截止日為5月1日,回覆意見截止日為5月18日。

文章重點
- FCC發布公告就六大無人機政策領域徵詢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5月1日
- 核心議題聚焦於將無人機從擁擠免授權頻段轉向5030–5091 MHz等專用授權頻譜
- FCC坦承實驗授權流程緩慢,擬建立UAS專屬快速審核機制
- 反無人機系統面臨《通訊法》第333條的法律障礙,FCC首次正式面對此議題
- 2025年1月以來FCC已核准227件UAS實驗授權,較前四年增加68%
FCC發布重大公告,六大政策領域全面檢討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於2026年4月1日發布編號DA 26-314的公告,正式名稱為「釋放美國無人機主導地位」(Unleashing American Drone Dominance),向無人機產業界、投資人及國防利害關係人徵詢意見,探討該機構需要進行哪些改革,才能幫助美國在全球無人機競賽中脫穎而出。此公告由FCC的無線電信局(WTB)與工程技術辦公室(OET)聯合發布。這是自FCC於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造的無人機系統(UAS)列入管制清單以來,最具影響力的無人機相關監管程序。
FCC究竟在問什麼?
本次公告涵蓋六大政策領域:頻譜取得、實驗授權、測試場與創新區、反無人機(Counter-UAS)法規障礙、聯邦機構協調,以及市場投資激勵措施。FCC針對每個領域都提出了具體的技術問題,並非泛泛地徵求意見。
頻譜問題:從擁擠的免授權頻段邁向專用頻譜
在頻譜方面,FCC承認的核心問題在於:目前美國大多數無人機都在免授權頻段上運作,也就是與Wi-Fi路由器和藍牙裝置共用的2.4 GHz和5.8 GHz頻段。這些頻段非常擁擠,從未針對超視距飛行(BVLOS)操作所需的精確控制鏈路而設計。FCC目前正在詢問產業界是否應轉向使用授權頻譜,以及哪些頻段最為合適。
目前討論最多的候選頻段是5030–5091 MHz。FCC於2024年已針對該頻段的無人機使用採納了初步服務規則,在5040–5050 MHz配置了10 MHz頻寬供直接頻率指配使用,但該機構尚未採取實施步驟將該頻譜投入實際使用。4月1日的公告詢問如何加速推進,以及是否應召集聯邦諮詢委員會來解決該頻段尚待釐清的技術與操作問題。
此外,FCC也重新審視960–1164 MHz頻段,詢問先前不願開放給UAS使用的立場是否應重新考量,以及彈性使用的商用無線頻段(包括800 MHz蜂巢式通訊、3.5 GHz公民寬頻無線服務等)是否應取消現行的空中使用限制。
實驗授權與創新區:加速審核流程
FCC坦承其實驗授權程序緩慢。公告中詢問是否應為UAS建立專屬的實驗授權類別,以加快審核速度並放寬測試地理範圍;是否應為在指定頻段和安全參數內運作的「合格無人機開發商」發放概括性實驗授權,完全免除逐案申請的程序。
在創新區方面,FCC提及其於2021年在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設立的AERPAW空中實驗與先進無線研究平台,詢問該平台是否具備足夠的容量和彈性來支援具規模的UAS開發。FCC也構想為國防企業和非學術商用UAS開發商建立專屬的新創新區類別,並詢問在水域上空設立創新區是否有助於促進UAS與船艦的互動應用。
反無人機法規:面對法律灰色地帶
反無人機規則在公告中獨立成章。根據1934年《通訊法》第333條,蓄意干擾授權無線電通訊屬違法行為,這對任何透過干擾或中斷UAS訊號來運作的反無人機系統造成了法律障礙——即使目標無人機構成威脅也不例外。FCC正在詢問如何解決這一法律障礙,以及現行規則是否應區分反無人機的研發用途與實際操作性的攔截與執法用途。
已在推進中的審批成果
FCC並非從零開始。自2025年1月以來,該委員會已核准227件UAS實驗授權,較2021至2024年整個期間增加了68%,另外還核准了8件反無人機實驗授權。FCC主席Brendan Carr表示,這8件是該機構有史以來首次核發的反無人機實驗授權,其中數件授予了戰爭部(前國防部)以執行政府的無人機主導戰略。
Carr在隨公告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在FCC,我們正透過削減繁文縟節、現代化過時法規,以及確保國內無人機供應鏈安全,來推動美國的無人機領導地位。」
政策背景:行政命令與管制清單
本次公告直接延續2025年6月6日簽署的兩項行政命令:「釋放美國無人機主導地位」與「恢復美國領空主權」。這些命令指示所有聯邦機構優先發展國內UAS生產,並減少對外國系統的依賴。FCC於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造的無人機及關鍵零組件列入管制清單,是該指令最顯著的執行成果。2026年3月,四個企業級系統獲得有條件批准並從清單中移除——全為非中國製造商——而DJI大疆針對12月禁令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在執法方面,公告設有專章,詢問如何與定期採購無人機的州、地方、部落和領地執法機構進行協調,以及政府是否應積極鼓勵或要求這些機構購買美國製造的系統。
產業分析:關鍵時程與挑戰
頻譜問題確實存在已久。FCC在2024年針對5030–5091 MHz頻段採納服務規則後,實質上讓該頻段閒置了兩年。4月1日的公告終於正面詢問產業界為何實施停滯,以及要如何才能真正使用已分配的頻譜。
反無人機議題值得特別關注。《通訊法》第333條是一個真實的障礙,並非官僚技術問題。每個運作反無人機計畫的公共安全機構,在射頻干擾方面都一直處於法律灰色地帶。本次公告正式面對了這個問題。
更棘手的問題在於:這些改革能否在2027年1月1日現行豁免窗口關閉之前,實際惠及對商業市場真正重要的製造商?FCC目前正在進行意見徵詢期,這將會導入正式的法規制定程序,而這需要時間。與此同時,所有豁免都在同一天到期,而政府聲稱希望建立的國內供應鏈,目前尚未達到足以取代進口的規模。到2026年底,FCC要麼已產出一個可信的監管框架,為美國製造商提供真正的發展空間,要麼就是在管理另一輪緊急豁免週期。這將是檢驗「美國無人機主導地位」究竟是一項實質政策還是一句口號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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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FCC本次公告徵詢意見的核心議題有哪些?
- 公告涵蓋六大政策領域:頻譜取得、實驗授權、測試場與創新區、反無人機法規障礙、聯邦機構協調,以及市場投資激勵措施。核心目標在於解決無人機操作使用擁擠免授權頻段的問題,並加速超視距飛行所需的專用頻譜配置。
- 為什麼美國無人機的頻譜問題如此重要?
- 目前美國大多數無人機使用與Wi-Fi和藍牙共用的2.4 GHz及5.8 GHz免授權頻段,這些頻段非常擁擠且並非為精確控制鏈路設計。要實現超視距飛行(BVLOS)等進階操作,必須轉向使用如5030–5091 MHz等專用授權頻譜。
- DJI大疆受到本次政策的影響為何?
- FCC於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造無人機列入管制清單,DJI大疆已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法律挑戰。2026年3月有四家非中國製造商獲有條件批准移出清單,但DJI的訴訟仍在審理中,前景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