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無人機服務業者聯盟呼籲FAA:應藉2209條款新規統一取代25州各自為政的空域法規
美國無人機服務業者聯盟(DSPA)敦促FAA利用延宕近十年的第2209條款擬議規則,廢除25州各自訂定的關鍵基礎設施無人機空域法規。DSPA主席提出五大意見框架,其中聯邦優先權被列為最高優先事項,公眾意見徵詢期將於2026年7月6日截止。

文章重點
- DSPA敦促FAA在Part 74新規中加入§ 74.240聯邦優先權條款,取代25州各自訂定的關鍵基礎設施無人機空域法規。
- 第2209條款NPRM在法定截止日期後約3,600天才於2026年5月6日正式發布,公眾意見徵詢期至7月6日截止。
- 新規§ 74.250允許Part 91、107、108、135、137操作者通行標準UAFR,但44809休閒飛行員未被列入通行清單。
- FAA已駁回美國鐵路協會要求在140,000英里鐵軌上方設立UAFR的請求,顯示產業界意見能影響最終規則。
- DSPA主張反無人機權限應留在SAFER SKIES法案框架下,不應捆綁進Part 74的空域限制機制中。
DSPA呼籲FAA以聯邦法規統一取代各州無人機空域法律
美國無人機服務業者聯盟(Drone Service Providers Alliance, DSPA)正積極向聯邦航空總署(FAA)施壓,要求利用延宕已久的第2209條款擬議規則(NPRM),廢除25個州在聯邦規則懸而未決的近十年間各自訂定的關鍵基礎設施空域法規。DSPA主席 Vic Moss 在該聯盟網站上發布了一份意見指南,列出五大重點框架,呼籲實際執行飛行任務的飛行員在2026年7月6日意見徵詢截止前積極提交意見,其中「聯邦優先權」(Federal Preemption)被列為最高優先項目。
該擬議規則本身在 Vic 看來大致合理。新規將設立14 CFR Part 74,建立兩級指定制度:針對變電站和遊樂園等場所的「標準UAFR」(Standard UAFR),以及針對敏感聯邦設施的「特殊UAFR」(Special UAFR)。五類操作型態可在具備遠端識別(Remote ID)廣播並完成通報後,通過標準UAFR區域。然而,依49 U.S.C. 44809飛行的休閒飛行員並未被列入該清單。DroneXL自2023年1月起即持續追蹤第2209條款,當時該規則已超過法定期限六年。
DSPA五大意見框架聚焦操作細節
DSPA的意見指南將該NPRM拆解為五大焦點領域,期望產業界的意見能影響最終規則的制定:誰可以在UAFR場域上空飛行、誰有資格申請指定、飛行許可流程為何、Part 74是否允許反無人機權限,以及該規則如何處理聯邦法律對州空域法規的優先適用問題。這五大範疇反映了該聯盟以實務飛行員為主體的會員結構。
該NPRM於2026年5月6日刊登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並在regulations.gov開啟60天公眾意見徵詢期,案號為FAA-2026-4558。2016年《FAA延伸、安全與保障法》(FAA Extension, Safety and Security Act of 2016)第2209條要求FAA在2016年7月15日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建立此程序,但該NPRM在截止日期後約3,600天才正式公布。
聯邦優先權是Vic框架中的最高優先修正項目
Vic將聯邦優先權稱為「14 CFR §74中必須解決的最重要近期議題」,因為在聯邦規則懸而未決的近十年間,已有25個州各自制定了關鍵基礎設施無人機法律。數據說明了一切——州立法機關填補了聯邦的真空。一旦Part 74落地,這些州法規是否存續,將取決於FAA最終如何撰寫規則。
Vic的意見指南建議新增一條§ 74.240,標題為「聯邦專屬權與優先權」(Federal Exclusivity and Preemption)。其建議條文將宣告無人機空域管理為聯邦專屬職能,優先取代任何州、部落、領地或地方層級基於關鍵基礎設施鄰近距離而限制無人機飛行的規定,同時保留各州對侵入、隱私、土地使用及公害等傳統管轄權。最後這項但書至關重要,因為它化解了各州面對聯邦優先權主張時最常見的反擊論點。
休閒飛行員未被列入§ 74.250通行清單
§ 74.250允許依Part 91、107、即將實施的108、135及137操作的無人機,在廣播遠端識別、以最短可行時間通過並通知設施管理方的條件下,通過標準UAFR區域,但依49 U.S.C. 44809飛行的休閒飛行員並未在清單之列。Vic認為這個缺口比表面看來更為嚴重。
他舉了一個具體的例子:變電站無處不在。他指出自家附近就有兩座變電站,其中一座緊鄰一個常有無人機飛行的公園,手機基地台的情況亦然。如果每座變電站周圍的標準UAFR都將44809操作者拒之門外,這項規則實際上是在逐個街區重劃郊區空域,而44809飛行員在制定過程中完全沒有發言權。
美國鐵路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Railroads, AAR)曾要求FAA在約140,000英里的鐵軌及兩側各50英尺的路權範圍上方設立UAFR。FAA在前言中駁回了這項請求,表示在140,000英里鐵軌上設立UAFR不符合國會的指示方向。這項駁回恰好證明了產業界提交意見的影響力,也是Vic主張休閒飛行員——而非僅Part 107持證者——需要積極提交意見的原因。
反無人機權限必須排除在Part 74之外
該NPRM將第2209條定義為空域限制機制,而非反制授權機制。DSPA希望最終規則維持這項區隔,讓反無人機權限留在《SAFER SKIES法案》框架下,而非捆綁進Part 74。UAFR指定不授權地理圍欄、訊號干擾、無人機捕獲或任何其他物理攔截行為。
這也是公眾意見攻防中最難預測結果的環節。關鍵基礎設施營運商多年來一直推動取得自行防衛其空域的權力。FAA在NPRM中守住了這條底線,但最終規則能否維持,取決於安全方面與實務飛行員方面在意見檔案中的角力。Vic的立場很明確:反制措施屬於SAFER SKIES框架,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產業觀察
Vic的意見指南堪稱自NPRM於5月5日發布以來,針對第2209條最實用的公開指引。他對規則的解讀是正確的:該提案在表面上大致合理。標準UAFR的概念可以適用於變電站和遊樂園,前提是申請程序嚴謹、核准標準精確,且通行流程更接近LAANC系統而非DroneZone平台。一旦規則定案,意見檔案即告關閉。
聯邦優先權之爭對於身處25個已制定關鍵基礎設施無人機法律之州的操作者而言最為關鍵。佛羅里達州和德州在公開行動上最為積極,其他州也紛紛跟進。如果Part 74未明確取代這些州法律,無人機操作者在聯邦規則定案後仍然需要應對50州各異的法規拼圖——這顯然不是延宕九年應有的結果。
在現在到7月6日截止日期之間,值得關注兩件事:產業界是否針對44809通行缺口建立充分的意見紀錄,以及Vic提議的§ 74.240優先權條文是否能獲得足夠的意見支持,迫使FAA在最終規則中正面處理州法優先權問題。FAA駁回AAR 140,000英里鐵路請求一事證明,附帶具體設施數據的精準產業意見確實能推動這個機構做出改變。至於優先權問題是否也是如此,目前仍是未知數。NPRM目前並未明確處理州法優先權問題,而正是這種沉默,讓公眾意見徵詢期成為唯一剩餘的施力點。
無論您是Part 107持證飛行員或44809休閒飛行員,都應該把握機會提交意見。這是值得關注並積極參與的重要法規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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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LAETimes 編輯部審核發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