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羅來納州公路巡邏隊無人機執法引關注:1967年即有航空器執法授權
北卡羅來納州公路巡邏隊(NCHP)自1967年即擁有使用航空器取締交通違規的法定授權,2017年啟動無人機計畫用於車禍現場測繪。官方強調無人機不用於執法或監控公眾,且州法要求執法單位使用無人機監控須取得搜索令。

文章重點
- 北卡州公路巡邏隊自1967年依§143B-1727條款擁有航空器取締交通違規的法定授權
- NCHP無人機計畫於2017年啟動,最初用途為車禍現場測繪
- NCHP官方聲明:不使用無人機進行執法行動或監控公眾與駕駛人
- 北卡州法律規定執法機關使用無人機監控須事先取得搜索令
- I-40、I-85、I-95公路部署無人機執法之傳言在官方政策文件中未獲證實
北卡州公路巡邏隊無人機使用權限再成焦點
北卡羅來納州公路巡邏隊(North Carolina Highway Patrol, NCHP)近期因無人機執法議題再度引發公眾關注。事實上,根據北卡州法§143B-1727條款,該單位早在1967年即已獲得使用航空器(aircraft)取締機動車輛違規的法定授權,這並非新近才出現的政策。
無人機計畫始於2017年
NCHP的無人機計畫於2017年正式啟動,最初的應用目的是進行車禍現場測繪(crash-scene mapping),透過空拍影像快速且精確地記錄事故現場狀況,提升調查效率並縮短道路封閉時間。
官方立場:不用於執法監控
針對外界對於無人機可能被用於監控駕駛人或一般民眾的疑慮,NCHP已公開表態:
「我們不使用無人機進行任何形式的執法行動,也不用於監控公眾或駕駛人。」
此外,北卡羅來納州法律明確規定,執法機關若要使用無人機進行監控,必須事先取得搜索令(warrant),為民眾隱私權提供了法律保障。
I-40/I-85/I-95 執法部署說法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流傳有關在I-40、I-85及I-95等主要州際公路上部署無人機進行交通執法的說法,目前在任何官方政策文件中均未找到相關記載,其真實性有待進一步查證。
對台灣的啟示
此事件凸顯了無人機技術在執法領域應用時,如何在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取得平衡的重要課題。台灣目前也持續發展警用無人機應用,北卡州在法規面要求搜索令的做法,可作為台灣未來完善無人機執法規範的參考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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